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民政组织建设。
2、负责全县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民间组织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查处违法行为。
3、负责全县军人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担烈士称号的呈报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转业士官、伤残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管理工作;指导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
4、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核查上报灾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指导灾区进行灾民生活救济和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向贫困地区捐赠衣被等活动;管理全县社会救济工作;负责城乡社会困难定期救济、临时补助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组织全县建立和实施城乡村(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全县扶贫帮困工作;指导全县敬老院、福利院工作,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5、承担老年人和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6、指导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7、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8、承办行政区划有关的工作,负责乡镇、村居(社区)的设置、撤并和更名工作;主管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
9、承办婚姻登记工作;承办收养登记工作。
10、主管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
11、负责全县各类社会福利企业的资质管理及其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
12、负责省大型水库和电站库区移民的安置和扶持工作。
13、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县本级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14、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5、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做好局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日常管理工作,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17、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玉环县玉城街道康育北路123号
公开电话:87222254
电子邮件:yhmzj_2188@163.com